各系(部):
为改善实验教学条件,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,学院将启动2017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原则
1.优先建设支撑专业核心能力培养,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,学生受益面大,面向学生开放的综合训练平台。
2.加强院级特色专业的实验室建设。
3.各系(部)对整体利用率低或预期利用率低的实验室进行整改,在完成整改前,新建申报项目不予立项。
二、申报及材料要求
1.请各系(部)依据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科建设发展方向,组织校内外专家充分调研论证,做好2017年实验(实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。建设方案必须符合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,满足实验实训教学需要。
2.各系(部)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学院财力状况及所需的用房、水电备件,整合资源、突出重点、保证急需。对能资源共享、利用率高、管理规范的实验室优先立项建设。
3.申报材料应严格按《实验(实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书》各项要求规范填写,要全面完整,准确详实。需对建设方案组织三名以上专家论证并签署评审意见,经系(部)审议无异议,签字盖章后于3月15日前报送实践教学中心(教学楼7-409)。(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,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:sczysjjxzx@163.com)。
联系人:李君
联系电话:82166012;18358901264。
附件:《实验(实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书》
实践教学中心
2017年2月27日